法援处(法援处旁听庭审记录)
法律援助也称法律扶助或法律救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合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
1法援中心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案件的统一指派工作,指派应遵循公平合理有利受援人的基本原则2法援案件优先由法援专职人员具体承办,确需指派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提供援助的,尽可能以轮流的方式指派,确保辖内有义务提供法援服务的人员,合理承担援助义务对于经济条件有限请不起律师的诉讼人员;服务对象扩展至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下岗待业者等,活动范围也从校内扩展到市内多个组织和社区,甚至深入到华东其他六省及新疆等省市,以及参与国际项目秉承“以我所学,服务社会,为公平和正义而奋斗”的宗旨,华政法援每一届成员都积极为民众排忧解难自成立以来,已建立各类实践基地37处。
1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案件的统一指派工作,遵循公平合理有利受援人的基本原则2 法律援助案件优先由法援专职人员具体承办如果需要指派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提供援助,应尽可能以轮流方式指派,确保辖内有义务提供法援服务的人员合理承担援助义务3 对于经济条件有限请不起律师的。